本网山西浮山讯(郝志芳)近日,浮山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联合镇政府、信访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妥善化解一起因三孔窑洞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村民卫某因祖传三孔窑洞的拆除问题与村委会产生争议,卫某主张村委会在未协商一致情况下拆除其窑洞,造成财产损失,要求赔偿;村委会则认为根据相关“拆除危房”要求,与该村民进行过沟通,窑洞涉及村集体土地规划,拆除行为属合法履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卫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浮山法院承办法官主动对接镇政府、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取涉案窑洞历史权属资料、村庄规划文件及现场勘查记录等关键证据。经查,窑洞确属行动方案中涉及的拆除范围,村委会在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时确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法官结合证据厘清责任,认定双方均存在法律认知偏差,为调解奠定事实基础。
法院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一方面向村委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其未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的程序瑕疵;另一方面引导卫某理性认识村庄规划合理性,结合证据说明其部分诉求缺乏依据。同时,联合镇政府多次进行沟通,疏导对立情绪。最终,卫某同意接受一次性补偿方案,村委会承诺一次性赔偿原告房屋拆迁补偿款,双方就三孔窑洞拆除问题达成和解。协议签订后,卫某对法院及相关部门高效解纷表示感谢。 来源:临汾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