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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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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单位朱慧慧同志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4-04-07 08:57:21
来源:中法新闻法制网

       本网河南焦作讯(调研员杨宗绪)3月27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上,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朱慧慧同志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是全市唯一获此称号的个人。朱慧慧,女,汉族,198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2019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至今,朱慧慧同志始终能够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无论案件大小,她都予以充分重视,力争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和各类贫弱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易发、多发的问题,她通过严格规范全县法律援助案件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环节,对法律援助各项流程进行了完善,同时,规范案件登记,提高解答法律咨询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她认真落实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咨询法律事项、申请法律援助。针对法律援助案卷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她定期组织律师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做到归档案件“一案一评”。同时,积极与法院结合,听取主审法官对办案律师的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提升了我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归档卷宗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强化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博爱县总人口40万,仅有2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5名,万人拥有律师量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针对此种情况,她积极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律师资源,同时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协调机制,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工作。对农民工、军人军属、未成年等群体,她畅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在案件受理上,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自收到案件申请之日,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材料齐全的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于群众所反映问题疑难复杂的,即时安排在会见室进行咨询谈话,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优化群众办事环境及服务体验。2019年以来,她解答群众来电咨询6000余人次,受理审核、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强化工作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更好的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她带领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律师等群体,深入工地、学校、村街、军营等地,围绕《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极大畅通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参与渠道,提高了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使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群众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年来,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2000余份,法治宣传品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900余个,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朱慧慧同志的努力下,2019年以来,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感谢信和锦旗20余次,没有发生过一起投诉事件,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肯定。朱慧慧同志个人先后荣获“全县优秀妇女工作者”“全县‘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