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郝志芳) 近日,垣曲法院中条山法庭妥善化解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称:我们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最终还是得到圆满结束。为此,为办案法官送来一面写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 明察秋毫 公正无私”的鲜红锦旗,以此表达对法院公正审判、法官司法为民的深深谢意。
据了解,原告某租赁公司与被告协商后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了租赁物,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在使用车辆后不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报废后,就一直未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逾期仍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上了法庭。
中条山法庭受理此案后,聂峰法官立即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多次与双方联系,了解到矛盾所在是双方对本金、租赁费及违约金数额争议较大。经过几番深入沟通和调解,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分歧过大,双方均坚持自己的主张不肯做出让步。之后法官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认定一审事实清楚,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之后,承办法官为了让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没有放弃与原被告双方的沟通,持续推进着双方的调解工作,向原、被告充分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督促被告自动履行义务。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此案圆满化解,既解开了“事结”,也解开了“心结”。
“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断家务事再释法理情,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五先”工作法是韩旭辉一生司法事业的宝贵经验,也是一位司法为民的人民法官的一生缩影。聂峰法官表示,我们应当传承他的精神,在每一个案件中追求公平正义,在每一次司法服务中展现为民情怀,在每一项工作任务中坚守廉洁自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身于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
下一步,垣曲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持续坚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难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