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17时10分许,韩文某无证驾驶车牌号为甘GJ3244(临时车牌)号的“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高台县正梧公路自南向北行驶至3公里处时,被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骆驼城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韩文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一)项、二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一款(三)项之规定,4月30日,高台县公安局对韩文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高台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万不可以身试法,请自觉尊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