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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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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忻州市忻府区北关小学防灭火普法
发布时间:2020-03-28 23:27:33
来源:编办
本网讯(卢建明) 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火灾特险期,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做好森林草原特险期防灭火工作,以及普及防灭火知识忻州市忻府区北关小学积极响应,通过宣传,让广大学生的防火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和认同。
      随着防火戒严期的到来,森林火警预警高危不下,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野外用火,清明节的祭祀用火、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提倡文明祭祖。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忻州市忻府区北关小学通过网络视频教学,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防灭火知识。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就以前发生多起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严守“十不准”要求:
1、不准在山上烧马蜂,烧山驱蛇、鼠、野兽等。
2、不准在林区内乱丢烟头或燃烧火把照明。
3、不准烧荒开垦和炼山造林。
4、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和烧木炭。
5、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埂、秸杆和杂草。
6、不准在山上林区内玩火烧火取暖。
7、不准在林区内狩猎、烧火驱兽和爆破等活动。
8、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和野炊活动。
9、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10、不准在禁区内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烟花。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广大师生应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北关小学每位同学都可以作为义务防火宣传员,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来。
       家校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