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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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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举行“雷霆2023”执行行动全年成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12-16 17:55:47
来源:中法新闻法制网

   本网黑龙江讯(朱善永李伟王亚文杨德文)12月15日,黑龙江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雷霆2023”执行行动果,发布典型案例。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显波作主旨发布,执行局综合处处长黄河发布典型案例,二级高级法官李英辉、执行局副局长刘晗宇等分别回答了中新网、人民网、新闻夜航记者提问。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新浪网和黑龙江高院官方微博全程直播。

 发布会现场

2018年以来,黑龙江高院连续六年开展以雷霆冠名的执行行动,旨在以集中执行、专项打击的方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精准服务龙江振兴发展。自年初雷霆2023”执行行动启动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0.19万件,执结27.94万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30.32亿元。

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显波作主旨发布

黑龙江高院有效发挥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优势,组织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打造了冰城猎逃”“油城利剑”“执行春雷雷霆子行动,通过开展涉民营企业、涉民生保障执行行动,展现全省法院能动司法新作为。年初以来,全省法院执结涉民营、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126381件,执行到位377.2亿元;执结涉民生案件11909件,执行到位金额15.42亿元。出台了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改革实施意见,开展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执行办案提速增效,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提高1.02个百分点、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1.07天。

黑龙江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李英辉回答记者提问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晗宇回答记者提问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黄河发布典型案例

据介绍,全省法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执行工作的着力点和出发点,重拳整治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债务的被执行人,向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亮剑。年初以来,全省法院拘留罚款失信被执行人2615人次,审结拒执犯罪130件,判处刑罚6471人,震慑敦促9万余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总金额达28.68亿元。黑龙江高院出台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失信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年初以来,全省法院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9万人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26.93万人次、高铁动车票10.6万人次;限制高消费19万人次,限制出境415人次;依法屏蔽已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法人4507人次,自然人29292人次。

黑龙江高院宣传信息处二级调研员张薇主持发布会

据悉,全省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办案中既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又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努力通过高质量执行工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2023年以来,有4万余件以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实现双方和解,6万余件案件采取活查封”“放水养鱼等灵活执行措施,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提问


刚才在发布词中了解到,全省法院“雷霆”执行行动已经开展了六年,成为了龙江法院执行工作的品牌,请您介绍一下,“雷霆”行动取得的硕果,采取了哪些做法?

黑龙江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李英辉

 

一是领导带头推动。黑龙江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把“雷霆”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明确三级法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压实领导责任,三级法院逐级建立“雷霆”行动领导机构,院长直接指挥、直接调度、直接参与组织实施,分级制定方案,确定攻坚内容,将影响全局、矛盾突出的涉民营中小微企业、涉民生、涉农、涉生态环境、涉金融机构等七类案件作为重点,进行统一部署推进。对社会影响面大、跨地市重大疑难案件执行,黑龙江高院执行局主要领导直接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发挥“三统一”管理优势,协调调度全省法院执行力量,集中攻坚克难,推进骨头案执结。
二是专班专责推动。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部门专司行动的部署、组织实施、指挥调度、宣传报道等工作,将“雷霆”行动贯穿全年执行工作之中,三级法院以“雷霆”行动为抓手,推进执行办案有序开展、推动执行指标高位运行。围绕七类重点执行案件,针对不同案件特点,成立各专项小组,抽调执行业务骨干,跟进督导、现场指导,助力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结合“龙法督察面对面”,对行动推进缓慢、执行效果不佳、执行质效指标落后的法院,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带着问题当面督导,保障全省法院“雷霆”行动的总体效果。
三是突出执行强制性。刚才发布词中提到,全省各地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和案件特点,开展了多种多样的“雷霆子行动”,作为“雷霆”行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法院工作中的共同点是,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用足用准执行措施,对可能隐匿财产的,必要时采取拘传、搜查、审计等有力措施,把财产线索查深查透。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无论是被执行人还是协助义务人,该强制强制,该纳入失信纳入失信,该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坚决移送,坚决打击违法行为。黑龙江高院要求,强制执行工作在依法、规范、文明的基础上,必须有力、有权威、有威慑,充分体现出人民法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力量,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坚持把专项行动冠名为“雷霆”的出发点。
四是执行与宣传并重。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有力武器。把我们的工作宣传出去,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也会让大家更好的树立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不但可以帮助正常经营活动规避商业风险,促使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也对执行工作有很大的助力。大家的规范意识更强了,对待矛盾更加理性,在执行工作中一个直观的反映就是和解案件增加、自动履行增加、实际到位标的增加,今年我省法院实际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在全国排在前列,这其中不仅有全省法院广大干警的辛勤努力,也离不开宣传部门的大力宣传。今年我们在宣传上下了很大力气,既是向大家汇报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希望为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作出贡献。

人民网记者提问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要解决问题,要拿到“真金白银”,请问,黑龙江高院在让执行款到位上付出了哪些努力?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晗宇

黑龙江高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2021年在全国各高院中率先建立执行案款提存机制,对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的;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其领取的;其他不能发放的情形等,进行了提存,破解了执行案款“发还难”,防范了廉政风险。针对案款提存,人民法院不是“一提了之”,今年,全省法院开展“提存超三个月未回拨发放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检视执行案款发放、提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各级法院提存后超过三个月未回拨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集中清理和督促领取,持续加大案款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执行案款提存后长期滞留公证处账户不能回拨发放的痛点和堵点,杜绝执行案款“一提了之”现象,争取做到“应发尽发”,让更多执行案款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年初以来,全省法院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发放执行案款131.06亿元。
此外,黑龙江高院还制发了《关于执行案款延期发放的管理规定》和《全省法院开展延期发放执行案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整治任务,明确节点安排,切实巩固执行案款清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发放、管理,特别是延期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完善延期执行案款管理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1+16+142”层级案款督办机制,全省159家法院全部设置案款清理专员,专职负责对本院案款进行梳理、预警、督促等工作,每周集中提取全省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及超期未认领不明款明细,并进行督办,确保实现执行案款到账后“第一时间确认、第一时间审批、第一时间发放、第一时间到账”的“四个第一”工作目标,坚决防止“边清边积”。严格实行执行案款管理情况“双通报”机制,每月制发《执行工作情况通报》,向全省法院通报执行案款超期未发放和超期未认领情况,督促各级法院积极清理执行案款;定期制发《执行案款专项通报》,通过随机抽查和逐案核查发现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案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法院和案件进行专项通报,确保执行案款收取、发放、提存依法依规。

新闻夜航记者提问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请问,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做了哪些工作?

黑龙江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李英辉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高司法服务的自觉性。学习最高法院关于能动司法和诉源执源访源案源综合治理的要求,提高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坚持黑龙江高院党组“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推动构建“五牢记、五融合”党建业务融合实施体系,努力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提高司法服务的实效性。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的意见》,包括维护政府诚信、保障金融安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涉农案件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产权益执行措施、环境资源类案件执行、涉外案件执行、民生司法保障等十五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三是统一部署要求。在今年7月27日举办的全省高级法官研讨班上,党广锁院长强调,“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只是经济问题、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执行工作也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要坚持能动执行、善意文明执行,避免执行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8月4日,党广锁院长出席全省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会议并讲话,就执行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开展好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专项行动,通过司法拘留一批、惩戒罚款一批、限消失信一批,打出执行声威、树立司法权威;二要自觉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助力涉案企业纾困解难、松绑减负;三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依法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专项清理。在全省法院选择466件重大、疑难、复杂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由执行案件的法院院长带头研究,一案一表、挂图作战,466件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18亿余元。黑龙江高院还联合省营商环境局共同督办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的疑难案件54件,目前已经执结53件。
五是善意文明执行。执行涉企案件,控制财产时能“活封”“活扣”的,绝不“死封”“死扣”。处置财产时,有其他财产绝不处分主要机器设备,能监督企业继续经营的,绝不把财产简单一卖了之。案件把握上有和解可能的,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尽最大可能护航企业发展,避免因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受理以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41万件,执结40.1万件,结案率97.8%,执行到位金额1117亿元。12月7日,省政协领导和部分政协委员到黑龙江高院就民营企业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