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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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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12-14 11:03:13
来源:中法新闻法制网

本网北京讯(李国军)2023年度廉政君调查研究全年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论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自治区委、市委、县委及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
3.抓好党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不少于1次。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2.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3.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不少于1次。
4.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懂、懒、散、推、施等"为政不为"和吃、拿、卡、要等"为政不"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开展机关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全力结合行业行政工作,积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2.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4.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