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申亮) 9月17日,星期天,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324省道上展开了周末查处酒、毒驾及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11时08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冀DR89L*的轻型箱货汽车由西向东进入民警的检查区域,车北拦停后,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紧锁车门说啥也不下车,在民警的竭力相劝下,这位姓郝的驾驶员才极不情愿地拉开车门。
此时,一股酒气随风飘来,经检测,郝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民警依法给予郝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之处罚。此时的郝某某还想耍赖,拒不签字。但不管你如何狡辩或抵赖,事实就是事实,铁的证据就摆在面前,赖是赖不掉的。 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尊法守法文明驾驶,莫存侥幸心理,更不可违了法还无理取闹百般抵赖。那样的话后果将更加严重。文章来源:(秦旭东 赵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