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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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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狠抓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21-09-16 11:22:19
来源:中法新闻法制网
本网讯(张耀东)2021年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检察理念,结合实际工作,相继制定一系列服务举措,不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检察服务质量,收到预期效果。
 
结合实际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改造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大厅,在优化营商环境“四零”服务承诺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推出了爱民区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六零”服务承诺,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服务项目零收费、政策服务零折扣”。提升了接待大厅硬件设施,向来访群众提供纸张、笔、饮用水、急救医药箱等相关物品,在大厅悬挂人民群众来访须知、申请刑事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监督、国家赔偿等宣传板块。借助12309检察工作平台,开通网络、电话、信件等多渠道,接待受理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法律咨询、控告、举报、申诉等相关诉求。通过在辖区公园、社区、企业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普法,使辖区居民、企业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机关了解居民、企业存在的困难,向居民、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等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提高检察机关检察公信力。
 

 
内外配合,解决群众困难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爱民区院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诉源化解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内部各部门相互配合,外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社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发现辖区居民、企业等有矛盾纠纷苗条,及时介入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格兑现向人民群众作出的“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回复”“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等庄严承诺。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诉求,严格按照程序,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办理;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告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部门反映,确保七日内程序回复和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率百分之百。
 

 
服务律师,保障律师权益
 

 
在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爱民区院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接待辨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公告》,公开值班电话,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做到电话有接听,网上预约有答复,通过灵活安全的工作方式,严格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为解决因疫情而日益突出的律师异地辩护问题,爱民区院使用了省院下发的异地阅卷系统操作软件,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的基础上,契合检察系统努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的服务宗旨,使检察官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极大的方便了律师的辩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