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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母故事】陶母退鱼
发布时间:2020-04-13 08:57:58
来源:编办

《世说新语》记载:陶公少时,作鱼梁吏,尝以柑饷母。母封付使,反书责侃曰:“汝为吏,以官物见饷,非唯不益,耐增吾忧也。”                                              

 

意思是说,晋代名臣陶侃年轻时曾任浔阳县吏。一次,他派人给母亲送了一罐腌制好的鱼。他母亲湛氏收到后,又原封不动地退回给他,并写信给他说:“你身为县吏,用公家的物品送给我,不但对我没任何好处,反而增添了我的担忧。”这件事让陶侃深受教育。

陶侃系东晋名将,为稳定东晋政权立下过赫赫战功;他治下的荆州曾“路不拾遗”。陶侃能取得这样的成就,主要得益于母亲的训诫。

陶母湛氏出生于三国时期吴国的新淦县南市村(今江西省新干县金川镇),自幼在新干长大,及成年嫁于鄱阳人扬武将军陶丹。生下陶侃后,陶丹病逝,湛氏只好把小陶侃带回娘家新干抚育。

陶母是个勤俭耐劳、贤惠明理的人。陶丹死后,陶家母子生活窘困,湛氏靠纺纱织布得来的钱供给陶侃,让他结交比自己优秀的人,以增长学问和见识。有个大雪天,鄱阳孝廉范逵慕名来访陶侃,留宿陶家,可陶家却没有酒食款待来客。湛氏命陶侃出去招待客人,自己则把床上新铺的薪草扯下来,做成了草料喂客人的马。她又暗地里剪下自己的一头长发卖给邻居做假发,换钱买了酒菜,招待范逵及其仆从。范逵畅饮极欢,连仆从也受到很好的招待。离去时,陶侃又追送百余里。范逵后来得知陶母的举动后,感慨地说:“只有这样贤惠的母亲,才能生养出这么优秀的儿子啊。”后人也用“截发留客”来称赞湛氏的贤惠。

湛氏对儿子的生活管束甚严。陶侃在武昌与佐吏宴饮时,饮酒都有限量,有人劝他再饮一些,他凄然良久,说:“我少年时曾因酒醉犯过错误,为此父母就限定我的酒量,所以喝酒不敢逾越界限。”他常对部下说:“大禹是圣人,还十分珍惜时间;至于普通人,则更应珍惜分分秒秒,怎么能够游乐纵酒;生前对社会没有益处,死了也不被后人记起,这是自己荒废自己啊。”他一旦发现佐吏因为谈论趣事而贻误政事,就命令收缴他们的酒器和赌博用具,全部投入江中,并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人物简介——

陶侃(259-334),字士行。本为鄱阳郡枭阳县(今江西都昌)人,后徙居庐江郡寻阳县(今江西九江西)。东晋时期名将。

陶侃出身贫寒,初任县吏,后逐渐出任郡守永嘉五年(311年),任武昌太守。建兴元年(313年),任荆州刺史。官至侍中、太尉、荆江二州刺史、都督八州诸军事,封长沙郡公。咸和九年(334年),陶侃去世,年七十六。获赠大司马谥号“桓”。有文集二卷,今已佚。《全晋文》录有其文。其曾孙为著名田园诗人陶渊明

陶侃平定陈敏、张昌起义,又作为联军主帅平定了苏峻之乱,为稳定东晋政权,立下赫赫战功;他治下的荆州,史称“路不拾遗”。他精勤于吏职,不喜饮酒、赌博,为人所称道。在后将军郭默擅自杀害刘胤后,即率兵征讨,不费一兵一卒就擒获郭默父子,因而名震敌国。

唐德宗时,陶侃成为武成王庙六十四将之一。宋徽宗时,位列武庙七十二将。(梁冬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