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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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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陈平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3-08-15 11:23:16
来源:中法新闻法制网

       本网江西讯(梅大春)滥权妄为、退而不“休”;大肆向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借款,通过瓷器、茶叶等牟取暴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8月14日消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陈平被开除党籍,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陈平出生于1957年10月,江西余干人,长期在上饶市工作,曾任市委常委、广丰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

2012年7月,他升任省住建厅厅长,2018年2月退休,今年3月被查。

江西省纪委监委的通报显示,陈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滥权妄为、退而不“休”,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败坏党的形象;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岗位、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亦官亦商,大肆向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借款,通过瓷器、茶叶等牟取暴利;

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或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资质升级、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陈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