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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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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种子法庭”:化解种业“纠纷结” 谱写为民“协奏曲”
发布时间:2024-01-17 21:41:03
来源:中法新闻法制网

       本网甘肃讯:(王多兵   祝玉玲)种子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影响巨大。近日,甘州区法院西郊“种子法庭”采用“专家咨询+现场办案”模式成功调解一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既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种子市场秩序,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4月27日,甘州区小满镇康宁村村民周某与大满镇东闸村村民贾某签订《水果玉米鲜穗收购合同》。协议签订后,周某按照协议约定种植水果玉米鲜穗160亩。玉米成熟后,周某交付了部分鲜穗,但由于后期鲜穗未达到约定要求,贾某拒收,为周某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为此,周某将贾某诉至本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4余万元。
       为实现涉种案件高效化、精准化办理,自2023年1月起甘州区全域涉种案件全部由西郊“种子法庭”集中审理。该案件一经立案,即快速进入涉种案件专业化审理“绿色通道”。
      “我辛辛苦苦种了一年,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你说不收就不收了,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咱们签的合同,明确约定了果穗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我肯定无法收购……”调解现场,当事人双方就未收购玉米鲜穗的吨数、亩数和现有价值以及质量是否达标等问题争论不休,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面对这一情况,“种子法庭”审判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验,考虑到双方争议问题专业性较强,案件主审人遂启动“种子法庭”专家咨询、专业化审理、专家陪审的“三专合一”工作运行机制,在庭前向行业专家进行咨询,并研究提出纠纷化解建议。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深入释法明理和耐心引导下,当事人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由贾某当场一次性向周某支付水果玉米款9.6万元,该案顺利办结。
     专家咨询、现场办案是甘州区法院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创建“枫桥人民法庭”的重要举措,也是“种子法庭”化解涉种纠纷,守护农业“芯片”的有力抓手。近年来,甘州区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涉种业纠纷案件办理,全面推行种业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为种业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