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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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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一)
发布时间:2021-09-11 10:34:0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政务

日前,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全面部署,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法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与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此次专项行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随后,各省(市、区)陆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机制、工作重点等,集中力量部署落实。

 

陕西
 
 

日前,陕西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打击网络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为重点,坚决纠治新闻单位新闻违法活动,着力维护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专项行动由陕西省委宣传部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惩戒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开设网上举报专区,查办典型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新闻单位、驻陕新闻机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对照专项行动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构建健康有序的新闻信息发展生态。

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陕西宣传网“新闻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平台”、各级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进行举报。

 

内蒙古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11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区范围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规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能,围绕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监管手段、政策工具、法律武器,查办典型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新闻机构、驻区机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对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构建健康有序的舆论环境。专项行动是常态化工作,将长期开展。

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类事项“新闻违法违规问题举报”进行网上举报,可拨打0471-4825648、4825546进行电话举报。

 

重庆
 
 

为严厉打击新闻违法违规活动,构建良好传播秩序,营造清朗健康的社会舆论环境,8月10日,重庆市正式建立传媒监管联动机制,通过设立传媒监管联动工作组,制定五项工作制度,形成对重庆传媒领域的全覆盖,推动达成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的传媒监管效果。

传媒监管联动工作组由重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记协等11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区县党委宣传部分管领导组成,并在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新闻传媒监管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组织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假记者、假记者站等专项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新闻违纪违法案件;协调查处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协调查处非法新闻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重庆市的非法新闻活动;协调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新闻传媒监管事项等。

同时,还建立了五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日常信息通报制度;二是建立通气会制度;三是建立重点案件联合查处制度;四是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五是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

举报方式

联动机制建立后,工作组将督促各相关单位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社会各界如有新闻违规违法线索,可拨打12345热线、023-63899149和023-63151771进行投诉举报。

 

河南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宣传发动。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五是强化源头治理,解决根本问题。

举报方式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0371-61680129 61680118

河南省委网信办:0371-65905405

河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71-6590364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0371-6576271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0371-66788387

河南省公安厅:0371-65882901

河南省税务局:0371-56987532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371-61512315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0371-65889133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0371-65795120

河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0371-61680110

商丘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qsj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