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东)7月9日上午,大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大同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在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大同市2021年上半年重点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大同市通过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实施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改造,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完善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等有效举措,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1年1~5月,全市1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40%。其中,8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50%。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大同市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加大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力度,开展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夏季臭氧削峰工作,全面管控扬尘污染,坚决捍卫“大同蓝”。今年上半年,大同克服了年初频繁沙尘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良好开局。1-6月份,全市优良天数为14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1,比上年同期降低0.61,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一。同时,SO
2(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了30%;NO
2(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下降了26%;PM
10浓度同比增加了2.9%;PM
2.5浓度同比持平;CO(一氧化碳)浓度同比下降了44.4%;O
3(臭氧)浓度同比下降了13.7%。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排污许可发证任务进展、噪声污染防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等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大同更新了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及污染地块名录,持续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1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并组织开展大同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大同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大同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册》、《大同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图集》等初步成果集成报告。
为扎实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促进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大同市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文件精神,做好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均已取得实效。
2021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截至目前,全市持证排污单位共625家,已经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为加强证后管理,大同市进一步明确了“双百”任务目标,即:1年内执行报告提交率100%、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截至6月30日,已有513家持证排污单位完成了执行报告提交,提交率达90.8%。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根据《大同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城市区域声环境区划范围包括平城区主城区、云冈区主城区、开发区及云州区部分区域,区域面积为217.22km2。《划分方案》的发布,对于加强和深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良好声环境的获得感。
自2021年4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省开展督察以来,大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制定了配合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和督察转办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配合督察下沉期间的工作,迅速处办转办的案件,较真碰硬、严格督办、积极整改。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接收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32批195件,已完成194件,办结率99.5%,剩余1件年底完成。